按照规定,在“三包”期内商品符合换货条件的,消费者不愿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可以允许退货,但要收取一定的折旧费。
折旧费是根据目前公布的第一批18种“三包”商品中,摩托车的折旧率为每日0.2%,彩电、家用录像机、摄像机、家用空调器的折旧率为每日0.1%。其余商品,如电冰箱、洗衣机等的折旧率为0.05%。折旧费的计算是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还应当扣除商品修理和待修所占用的时间。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报修要及时,否则不能计算为待修时间;每次修理要作记录;实施“三包”的大件商品修理、更换、退货,经营者千应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摘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