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1日上午,西安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西安科技大学李玉斌诉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一案。
本报曾于11月10日、24日连续报道《一百美元是真是假客户银行各有说法》一事,西安科技大学的李玉斌因得不到一个消费者所享有“知悉……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和“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告到了法庭。11日上午,法庭开庭。法庭首先进行了调查。然后,原告及被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记者得知:被告并未对李玉斌存钱的单人临柜安装录像监控设备。可在11月6日,记者采访该行时,该行办公室主任很负责地告诉媒体:他看了李玉斌存钱的单人临柜(工作人员为李某)的监控录像,没有发现什么问题(指“调包”换美元一事。)录像带已送分行保管,等等。然而在法庭上,当原告的律师问被告的证人办公室主任时,他又称:11月8日,他才得知与李玉斌存款发生纠纷的单人临柜没有安装录像探头,故没有录像。并当场承认:他向记者反映的情况不符合实际。此时,台下的旁听席中引起了不小的议论声。
最后,法庭要求被告在五日之内将有关监控录像带送至法庭,经合议庭看过录像后,再行开庭。
法律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场官司也是我国第一起消费者因为要求享有“知情权”而提起的民事诉讼,其在法律上的实践意义不言而喻。因此,也引起众多新闻单位的关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专栏的记者,以及省市一些新闻单位记者到庭旁听,并进行了现场采访。
本报将继续报道此事进展情况。本报记者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