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近透露,离休人员和老红军不参加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的医疗待遇保持不变,医疗费用按原有资金渠道解决。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职工缴纳,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