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1950年出现,全年发案51.3万件。反革命破坏案件和旧社会遗留的犯罪较多。夏秋两季,有近4万名干部群众被杀。10月10日发布镇压反革命的“双十决定”,同时缉捕盗匪,禁绝烟毒,取缔妓院,收容游民,翌年犯罪率即大幅回落。
第二次:1961年出现,全年发案43万余件,比上年增一倍多。盗窃案占81%。3年自然灾害是本次高峰的直接动因,1962开年始迅速回落。
第三次:发生在1973年,并持续到1977年。发案数维持在50万——53万件。打砸抢等政治性案件较多,普通刑事案件中,强奸案是建国以来历次高峰中最多的。本次高峰没有回落。
第四次:1981年发案87万起,1982年78万起。1983年出现“二王”、“唐山百人菜刀队”、“上海控江路千人围观强奸事件”等恶性案件。同年8月第一次“严打”。1984年发案数降至50多万起。本次高峰出现较为松散的团伙犯罪,青少年犯罪开始超过半数。
第五次:从1989年至今。1989年发案170万起,1990年升至230多万起。此后立案标准提高,发案数徘徊于150万起左右,但恶性案件增至50多万起。目前全国每20秒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本次高峰除“案件数量大、质量高”之外,至少还有4个值得关注的新特点:年轻化、组织化、流动化,智能化。
(摘自《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