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文/吕进昌
这些年时见小偷“偷”出贪官的新闻披露报端。近读《南方周末》,吉林省辽源矿务局财务科金柜被盗,在劫后余物中,竟有以该局局长李广生儿子、女儿、孙女等人名义的银行存款折达23个,共合人民币110.4万元。随后而知,此巨额存款系李广生非法所得。据他供认,仅在住院和春节、孩子结婚期间就收受他人礼金达40多万元;又据1998年12月21日《报刊文摘》载,沈阳市经济发展总公司经理钟群家中被盗,其中有一张10万元的个人存折被小偷偷去,并据此向市检察院举报。现已查明,钟群贪污公款达60多万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局一个掌管贷款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副处长叫刘允国,在短短10个月的时间内,就贪污受贿达24万多元之巨,也是被小偷“偷”出来的。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位副处长当天下午刚在党旗下宣誓入党,第二天即成为阶下囚,真可谓红极之日也是受贿索贿的猖獗之时。
面对如此巨贪,我们的领导和执纪执法反贪惩腐部门竟然目无所见,这是需要认真反思的。
其实,李广生们并不属于“隐藏得很深,伪装得很巧妙的阶段敌人”之类,他们也没有什么“秘密武器”。就说那个李广生吧,辽源矿务局那么困难,职工发不出工资,受到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视,国务院曾派一名副总理去帮助解决困难,而作为局长的李广生竟有上百万元的存款,而且这存折就放在局财务科的金柜里。再如那个钟群,长期与一个“小秘”两个“小姘”鬼混在一起,以致沸沸扬扬闹离婚,而且他除了现有住房之外还另购一处商品房。这本属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问题,恐怕不好归因于“敌人太狡猾”吧。
恕我直言,如果不是尸位素餐,大约是因为有些人手脚不大干净,有的说不定是自己已经上了贼船。例如钟群那个上司毕局长,就从钟群手中得了3万元赃款。所以钟群事发之后,他如坐针毡,惶惶不可终日,四处投门子“营救”,致使钟群得以转移罪证并携款潜逃。
只要留意一下已公诸于世的贪污受贿案,便不能发现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许多贪官特别是身居高位的贪官,其败露往往都不在他们自身,而几乎全在“拔出萝卜带出泥”。譬如,王宝森是由无锡非法集资案“带”出来的,欧阳德是香港的骗子陈晓敏“带”出的,胡建学则是由街痞汪德海那里层层抽丝剥茧“带”出来的……还有由烫伤“烫”出来的(1998年4月16日《报刊文摘》),由表扬稿“表扬”出来的(1998年7月7日《北京工人报》),由被害人日记中披露出来的(1998年12月10日《报刊文摘》),如此等等。我想,假如不是那些带有很大偶然性的事件,王宝森们现在会怎样呢?
然而,有些同志似乎至今没有从中汲取应有的教训,反而“贪偷之功”“贪烫之功”,夸夸其谈于对上的汇报和对外的宣传。其结果,又往往因此而受到嘉奖或者提拔。大约这正是守株待兔式的反腐成绩和狗捉耗子的新闻生生不息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