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军民
报载:一向被视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劳动模范人物,如今在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越来越受到享受在前的待遇:提前晋级,优先分房,安排子女。局领导明确表态,对劳模要“给荣誉、给地位、给实惠,在政治生活中处处高看一眼”。这对劳模是实实在在的关心和爱护,具有现实的时代意义。
社会财富是劳动创造的,从各行各业劳动大军中涌现出的劳模人物付出多、贡献大。为此,劳模才一向受到社会的赞誉和崇敬。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只偏重强调对劳模的精神鼓励,而忽视物质鼓励,就违背了按劳取酬、分配的原则。长此以往,既不利于劳模的成长,也不利于人们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尊重爱戴劳模就会成为空谈。劳模由于一门心思干工作,往往对自身、家庭“欠帐”颇多,荣誉背后不仅有血汗,更有误解和委屈,不但令劳模苦恼,也影响众多劳动者学劳模的热情。对劳模的贡献应从精神、物质两方面,同样予以充分肯定。时下社会上这星、那星很“吃香”,而劳模却反受冷落,当是发人深省的时候了。
鲁讯曾说过: “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些人并不看重“闪耀的光环和待遇”,劳模亦然。但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主动为劳模解愁减压,让劳模受人爱戴,生活幸福,是对劳模积极性的保护,是人心所向,社会的呼唤,值得大力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