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职工的生活和合法权益,江苏省苏州市劳动鉴定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和鉴定质量,给因工致伤致残职工享受相应福利待遇和工伤社会保险提供了合法依据。
近年来,针对假造病历或对鉴定结构不服而申请复议等
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市劳动鉴定机构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鉴定质量。去年以来,他们坚持每次在集中检查的时候,到医院现场办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始终坚持“专家负责、集体讨论”的制度,鉴定会由劳动局、卫生局职能部门和专家一起参加讨论,对每个被鉴定的职工,认真对照标准进行审核鉴定,集体把关,有效地防止了个人说了算和人情风的影响,保证了劳动鉴定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