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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应有下岗职工一席之地

2023年10月07日

企业召开职代会,下岗的职工代表每每犹豫不决:“我下岗了,职工代表资格说不定已经被取消了,这会议要不要参加?”工会主席也颇为踌躇,要不要通知下岗的职工代表到会?

不少企业的工会干部和下岗的职工代表都存在着诸如此类的疑问:下岗职工是否有资格当选为职工代表?原来是职工代表的,是否继续保留其代表资格?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要弄清职工代表的条件。《职代会条例》,第三章第10条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下岗职工是因为企业转机建制、结构调整等原因下岗的,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他们虽然不在岗,仍然是企业的法定职工,与在岗的职工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同样可以有资格当选为职工代表。已经是职工代表的下岗职工,但仍然可以继续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因为他们是下岗职工就“罢免”他们参选的权利,或者中止、取消他们的代表资格。

职代会给下岗职工一席之地,不仅是保证下岗职工民主权利的需要,同时,也是关心下岗职工解决他们实际困难的需要。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下岗职工还会不断增多,下岗职工成了职工队伍中一个特殊的群体。过去,他们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了巨大贡献,创造了宝贵的财富;今天,他们又以实际行动支持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我们不应该忘记他们。从关心下岗职工这一特殊群体的角度来看,职工代表构成中应该有下岗职工。这样可以帮助企业及时体察他们的冷暖炎凉,感知他们的喜怒哀乐,倾听他们的呼声建议,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何应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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