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维平熊开达刘瑞平
綦江惨案,暴露出建筑市场的隐患
“1.4”垮桥事件,揭示了綦江、重庆乃至全国建筑市场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其数量之大,质量之差,令人触目惊心。
綦江县到1月14日止,检查的143项工程,全部未经工程质量监理,在先期检查的76个工程,查出违法建筑38个,22项竣工工程被责令停止使用,11项在建工程被责令停工。重庆市“百人工程质量检查团”在拉网式大检查中,近几天对100多个已建、在建项目突击检查时,发现有28项不合格,甚至连重庆市的重点工程黄花园大桥都没有施工许可证,它的南立交引桥经转包个体老板后,焊接人员竟是无证上岗的民工;杨家坪九渡口横跨成渝铁路的板登角立交桥才通车18天,主桥台就承受不了压力,开裂凸出。
江津市大桥修建时,桥礅曾被炸掉重修,但建成通车后,质量仍然不合格;正在建造的渝长高速公路学堂湾大桥正梁于1月28日下午3时垮塌后,业主竟用推土机推土掩埋落地的大梁……
就在綦江虹桥垮塌的同一时间段内,竟有三座桥坍塌;1998年12月16日云阳县水安石拱桥垮塌,数人死亡;1998年12月19日沙坪坝区龙隐路立交桥垮塌。三座桥连续垮塌,其时间距离不足20天,令人扼腕叹息。
在全国范围内的建筑质量事故就有北京西客站屋顶渗漏、掉落砸伤旅客,雨天票房积水深达1米,工程启用面积仅占三分之一;江西九江防洪大堤的混凝土建筑材料无钢筋,造成大坝崩溃;钱塘江标准堤坝的基础沉井中,竟然用泥沙代替混凝土回填;辽宁沈四公路青羊河大桥桥南塌陷造成车毁人亡;云南昆禄公路建成18天就发生大范围路基沉陷,边缘坍塌,路面悬空,纵向开裂……
长期以来,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一直成为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虽然我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劣质工程的揭露、批评和制止,并制定一系列的文件、条例、法规,甚至严厉的制裁措施,但劣质工程却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它的问题,难道还应停留在建筑、质量与法规的思考上吗?
垮桥事故的背后是腐败
在垮掉的虹桥两旁,分别有两座公路石拱桥连接綦江新旧城区,中间的距离大约1公里。綦江县城人口不足10万,财力还相当困难,而城东又属低洼地,洪水淹没区,当时许多干部都反对再建这座耗资402万元的人行桥,而建议将这笔钱用于改造县城到火车站的公路,但虹桥为什么还是建了呢?这是一个疑点:虹桥设计初期的预算实际上是200万元,为什么到最后结算会增加一倍的资金,这是第二个疑点。该桥无立项,无论证,无正规设计单位,无正规施工单位,无工程监理,无质量验收,从头到尾违反建筑法规,为什么却一路绿灯畅道无阻,这是第三个疑点。第四个疑点是工程既无招投标,又不交给国营大企业,而是交给一个从未修过桥的私人老板。仅从推断,就能让明眼人看出它背后的肮脏交易。果然,承包商费上利承认,他分四次给原县委副书记(时任城乡委主任、大桥副指挥长)林世元现金10余万元。原县委书记张开科(时任县长)甚至还说,费上利修彩虹桥没赚到钱,再把城北大桥交给他作补偿,并一连给了他三座大桥承包修建。就是这座投资920万元的城北大桥,在1998年的“八·七”洪灾中因延误工期被大水冲垮(死4人),包工头费上利不但没有被追究责任,张开科反而提出要补助他100万元(后因一些干部反对,仍补助了60万元),现在,这座桥又被查出了严重质量问题!
在一段时间里,改革开放在綦江仿佛就是修楼房、建大桥、搞开发区,甚至在1995年提出全年兴办89项工程。而对于开发区的建设,则更是实行特区政策,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验收,全部由开发区一手操办,权力集中到了少数人的手里,任何人不得插手,这种方法究竟是便于集中管理,还是为了徇私舞弊呢?正如建设部长俞正声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规范的建筑市场背后,肯定有腐败产生。
市场法规在权力面前不堪一击
对綦江的规划和建设,老百姓有这样一句顺口溜:“规划规划,规而不划,划而不规,龟儿乱画。”一段时间以来,綦江的大规模建筑工程,既成为了一些人的政绩,又成了他们拉帮结派,网罗党羽,谋取私利的黑箱。在建筑承包中尝到甜头后,他们就把审批立项权抓到了手里,而使各职能部门形同虚设。为了获取私利,原县委书记张开科将一些建筑项目交给亲家承建,亲家去世后,张开科便又将项目交给一些私人包工头。私人包头工也因此有恃无恐,大肆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因此才造成綦江所有的工程成为“六无”工程。为了笼络人心、平衡关系,张开科又把城区分为几块,分别交给几个部门几位主管分片开发,独立管理,各自为政。因此,綦江的建筑市场形成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龟儿乱画”的混乱局面,政策、法规在这里成为一纸空文,个人权威和领导的指示至高而上,实际上,綦江成了张开科同宗同姓同乡的独立王国。
綦江管建筑的城乡建委5个主任中有4个不懂建筑,连张开科自己住的楼房,他都敢砸开两面的承重墙去装窗户。在权力面前,建筑如儿戏,生命如草芥,在某些人泛滥如洪水的权杖之下,建筑规则乃至法律、条令便成为了纸堤草坝,挥之即溃。
预警灯闪亮监督机制失灵
有人说,綦江垮桥只是一根导火索,它炸开了綦江县腐败的堡垒。如果不是垮桥,綦江,仍然被认为是一个“好县”,县领导班子,仍然是一个“团结战斗的领导班子”。
张开科擅自将彩虹桥的堡坎发包给他的一个亲戚,在检查质量时发现堡坎下陷,张则说堡坎没有不下陷的,执法,执啥子法,我就是法。结果全部工程款照付。
张开科在县城有六套住宅,并在老家东溪镇建有别墅一套。为了其亲家蔡开明逃避火葬,他可以修改国务院1992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
綦江地方财政并非仓廪充实,但在花钱上却大手大脚,县财政拨款近千万元在森林公园内修建哥特式别墅3幢,游泳池、网球场、歌舞厅一应俱全,从厨师、保镖到三陪小姐一应齐备,成了綦江接待要客和开常委会的场所。
张开科的亲家蔡开明是綦江建筑三公司经理,张开科和林世元成了蔡的业务员,凡是工程建设项目不给蔡开明建的,张和林就不批。张开科因此被綦江老百姓叫做“张千万”。
人们不禁要问,綦江的腐败为何今日才被揭露出来,其实,预警灯早已闪亮,监督机制失灵,綦江才成了蛀虫们的天下。早在1989年,綦江县一大批有党性有良知的干部群众勇敢地站出来揭发綦江县的腐败问题。他们纷纷向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发出一封封上访信件,但是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使这些信件层层照转,最后落到当事人手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调查无果。
綦江垮桥,向我们发出惩治腐败的警告,也给我们留下沉重的思考。
一、在向市场经济逐步过渡时期,必须防止权力进入市场,防止权力的商品化,这是最终能否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
二、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刑律以外,应当有一系列与之相衔接的、相配套的法律规范,这其中尚有许多空白应赶快填补。
三、没有制约的权力将会导致腐败,要求公务活动公正、廉洁、有效,必须要有相应的具体的监督措施。特别是对于执法者、重权者、实权者如何监督制约,如何防止公权私用,努力将关系社会变为法制社会,已是一个刻不容缓而又急待解决的问题。
綦江新闻大战引发的思考
綦江垮桥后,江总书记要求通过綦江垮桥举一反三,要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发生重大事故。
一时间垮桥的特大新闻让记者云集,聚焦綦江。
重庆市常务副市长工鸿举在垮桥现场明确提出了要对人民负责,不搞新闻封锁,但要客观、公正、准确,不要搞误导报道的要求。但綦江执行得并不是太好。
1月5日6时30分,人民日报记者驱车至断桥两岸,除2名公安干警守卫外,未见施救人员,后驱车到县委了解情况,无人接待,返回断桥仍然无人,往返县委县府五次。
当日下午3时,人民日报记者驱车到断桥东侧采访,受到公安干警的阻拦,被告之“不接受任何记者采访”。在记者被拦时,沿河两岸围观群众数千人高喊支持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清查綦江的贪官等口号,40分钟后,记者才得以进入现场。
在事发次日的一次干部会议上,綦江县委一位领导明确提出了“四不准”,其中之一不准与记者接触。
8日,有关部门对当地媒体的记者下了逐客令,人民群众想知欲知的綦江垮桥的消息在当地媒体也逐渐减少乃至消失。14日,一群众拿着《环球时报》上登载的“綦江百姓死得冤”的文章,一次就复印了100份。
腐败不除,国无宁日,而消除腐败的最好办法是让腐败彻底曝光。曝光的责任理所应当地落在媒体肩上。綦江垮桥则是腐败的最好反面教员,毕竟是40条人命换来的教训呵!
领导干部需要监督和约束
原县委书记张开科是土生土长的綦江人,在綦江工作了30多年,在县级机关工作了20多年,结下了一张严密的关系网,尤其当上县长、县委书记后,更施行欺上瞒下,谎报数字,为所欲为。一些持不同意见的干部,被他以种种理由排斥到班子之外,一些党羽和心腹则被提拨重用,安排在重要岗位,这便是他的一些错误的做法能得以实施的基础。
綦江县在重庆市有一幢九楼一底的大楼,张开科可以不经过研究,便拍板交给一个私人建筑商拆毁重建,使该县的2亩地皮和底层的门面全部丧失。县石油公司是原四川最大的一个县级公司,价值6000多万元,却被他以2000多万元拍卖给了私人老板。
该县前五、六届的县委书记和一批离退休的老干部几年前就曾多次联名向上级揭露张开科的问题。人大、政协的批评意见也常常被张开科以常委决定而否定,而张开科本人,既不读书学习,又不加强改造,既远离上级的约束,又得不到群众的监督,使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由违规违纪而最终走向腐败、犯罪。
值得思考的是张开科是綦江籍人,但为什么在綦江任职20多年,官至县长、县委书记而不易地交换?第二从1996年4月起当地老干部就联名状告,揭发张开科的大量问题,却不但不能受到处理,反而让告状信又返回到张开科的手中?第三为什么张开科做了许多错事、蠢事不但得不到纠正,反而还受到表扬(如八·七洪灾中张开科组织群众抢险,造成5亿多元的损失后他还受到了表扬)?
綦江的垮桥事故,表面上是一个工程质量的问题,实际上它暴露出了干部的腐败,而干部之所以会腐败变质,是因为他们的权力失去了监督和约束。綦江惨案,敲响了警钟: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应该尽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又据新华社讯綦江虹桥垮塌案日前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县委原副书记林世元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其所得赃款111675元及违法所得23490元;县城建委原正副主任张基碧、孙立和县人大原副主任贺际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5年和3年。另外,与虹桥案有关的重庆市市政工程质监站原站长赵祥忠等9人也分别被判处5至13年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人民币3至50万元的罚金;追缴因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重庆通用工业技术服务部非法所得3万元并罚其25万元。4月1日,綦江县委原书记张开科已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