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安县人民法院注重审理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等案件,及时化解矛盾,有力地保障了辖区社会稳定。据统计,去年该院受理劳动报酬案件167起,比上年同期增加121.8%
劳动报酬案件往往涉及众多职工群众利益,特别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案件,原告方当事人人数众多,又往往容易采取集体上访、请愿甚至哄闹等做法,影响社会稳定。尽管这类案件处理难度比较大,但长安法院依法及时采取诉讼传保等措施,优先审理、严格掌握延期审结审批手续,尽量避免超审期限,使绝大部分案件得以在审限内及时审结。去年该院审理一起一家铸造厂拖欠员工工资一案,原告工人26人,被拖欠3个月工资达4万余元。工人全部是外来工,在当地人生地不熟,如果处理不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影响。该院立案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裁定先予执行。由于该企业亏损大,无现款,法院协调各方,由企业贷款4万元,先行支付了工人的工资。
该院还急职工群众之所急,抓好租赁、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审理,先后审结此类案件67起,并注意在判决生效后及时执行,取得好的社会效果。 (樊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