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从国家卫生部获悉,我国将对原有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动一次“大手术”,以增强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透明度。
保证医疗事故鉴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避免“黑匣子”式的操作。
建立见证制度。卫生部门将会同人大、政协建立各级技术委员会,以保证医疗事故鉴定的严肃性和正确性。
结合医疗专业特点,聘请法医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把握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时,影响鉴定公正的人员都将回避。在最后下结论时,将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反映真实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将实行属地化管理,省一级为最终鉴定。 (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