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在人事管理与服务上打破企业所有制界限和身份界限,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清除障碍。
长沙市出台的政策规定,原则上对毕业生实行聘用制。首先双向选择、签订合同,政府人事部门对合同进行鉴证,凡被聘用的大学毕业生,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工资、住房、休假等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聘用期间计算工龄;可按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长江市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流向非公有制企业,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免除试用期,提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合同进行鉴证后,本人在非公用制企业的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工龄;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比照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指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