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民
一单位几幢居民楼早已竣工建成,然迟迟不让居民迁入,说是等候向XX节日献礼,某厂花巨资引进一套先进设备,但为“献礼”,长期闲躺在仓库里不发挥效益……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在现实生活中,有种见怪不怪的现象。每遇节日纪念日,动辄总有好事情,锣鼓喧天,不亦乐乎!一些基本建设工程为了“献礼”,或匆忙上马、抢赶工期,或偷工减料、漠视质量……结果呢?“礼”是献上了,但要么道路修了又补、补了再挖,非折腾多次方罢,要么楼墙脱皮渗水,裂缝歪斜乃至坍塌,以致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自然,对“献礼”不可一概而论,委实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点工程、标志工程,乃至传承精神文明、保障人民需要的希望工程、安居工程、防灾工程等,未必不能“献”,而且一定要献好;对造福于民,“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默默奉献者,更该讴歌、弘扬;但那种装靓门面、华而不实,炫耀“政绩”的形式主义痼疴,自当寿终正寝!那些祸国殃民的“豆腐渣工程”绝莫重演!最怕“鬼敲门”的有关人必受到党纪国法之追究、民众与舆论的监督,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与权力制衡机制尤其亟待完善,倘若再“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宽厚仁慈,则歪风便会蔓延,“不幸”还将“涌现”,我们会吃更大的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