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版从即日起,将连续刊发我省近两年来发生的三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给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和广表职工擂响警钟。
时光流失,抹不去惨痛伤亡损失事故给人们留下的记忆。我们希望大家从这三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汲取血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安全工作做得细些再细些,一切为安全生产让路,以确保我们宝贵的生命不再白白葬送,确保我们用血汗挣来的财产不白白地灰飞烟灭。
本报讯 1999年3月5日上午11时,神木县大柳塔镇大柳湾煤矿井下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矿长杜雄雄,刘石畔村组长李福则、村民李老生等3人当场中毒死亡,构成了人为的重大责任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极坏。
该矿早在1998年3月26日煤炭生产秩序整顿过程中,就因斜井绞车提升四轮车运输而被责令停产整顿。到1999年1月7日,该矿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准备恢复生产,但因井峒内结冰严重,杜雄雄又违章指挥工人在井峒内生火消冰,结果引燃了井底车场附近的浮煤和井峒内的木支架,造成了火灾事故。火灾发生后,县煤炭局、矿管局、安监室和煤管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当时由于受技术条件和装备水平的限制,只好于1月19日暂时封闭了全部井口,进行隔绝灭火。3月5日上午村组长李福则、矿长杜雄雄组织其它人员擅自起封该矿风井口,在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下井观察火情,当行至井下距井口约130米处时,由于一氧化碳中毒,矿长则当场中毒倒地,在冒险抢救过程中,由于方法不当致使杜雄雄、李老生二人也先后中毒死亡。事态扩大,后救护队员将遇难人员先后救护出井,但人已死亡。
事故发生后,地、县镇各地领导非常重视,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遇难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地、县煤炭局、劳动、公安等部门进行了事故调查处理。神木县煤炭局为此发出通报,要求各镇、矿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得力措施,搞好安全生产。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