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企业职代会职权都受到侵犯。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不按时召开职代会。结果是许多本应由职代会讨论通过的方案不能及时讨论通过,厂里实施的一些方案往往是厂长经理等个别领导私下拍板的,群众基础差,施行困难,效果不好。
二是对职代会通过的决定、方案等不执行,不办理。有的企业则对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的结果秘而不宣,更不要说有什么处理意见了。
三是“以耳代目”,以联席会、办公会等替代职代会,使职代会成了摆设。
按时定期召开职代会,让职代会行使职权,这是国家有关条例的规定,是企业经营者所必须遵守的。
然而,实际上不少职代会的权利屡遭侵犯,其根子大部分在企业领导,甚至是领导“亲自所为”。显然,要改变这种状况,也要从领导抓起。要对领导支持不支持职代会召开,执行不执行职代会决议,建立起一套监督及惩处机制,对不认真执行职代会条例的,要进行批评、处分,甚至是撤职。这样,侵犯职代会职权的现象肯定会大大减少。
洋县工人俱乐部韩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