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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板纷纷落马不容忽视

2023年10月07日

近几年来,国企“老板”经济犯罪率之高,犯罪金额之巨,几乎达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不妨列举一些案例,让我们看一看那些“老板”们是怎么陷入金钱泥潭的。

——褚时健,原云南红塔集团赫赫有名的董事长,贪污公款170多万美元以及犯有巨额财产不明罪等。

——谢鹤亭,原广东省天龙食品集团公司总经理,在任期间先后贪污公款逾千万元。

——俞建璜,原中国农村发展投资公司江苏代表处主任,在业务活动中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价值130多万元,并挪用公款40万元给他人进行经营活动,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鲍际宇,原南京无线电七厂厂长,这个曾经头戴耀眼光环,在南无七厂呼风唤雨的人物,受贿人民币68.75万元,港币2万元等。

据有关资料显示,仅1998年在我国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中,因工作严重失职以及经济犯罪的就达4.3万余人。为什么导致这一现象如此突出的呢?据调查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不正之风影响。近几年来,由于在不少地方挥霍、侵吞公款等不正之风抬头,什么不捞白不捞,不花白不花,不拿白不拿等在许多公开场合成了一些人的口头禅;还有的企业领导财大气粗,上酒店、泡舞厅、洗桑拿、养小蜜,如此等等,无形中便对这一群体的人员在思想上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从而使一些人在潜移默化中便自觉不自觉的效仿起来。

二是后台老板撑腰。有些国企“老板”之所以会忘乎所以,胆大妄为,有其一定的社会背景,他们往往仗着手中有权力,背后有靠山,便大肆侵吞国家财产。如北京首钢周北方一案,因周与陈希同、王宝森等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如此硬的后台为其撑腰,还有什么钱不敢朝口袋里装的。

三是监督机构虚设。权力失控是导致经济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不少企业,往往是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由于集党政财大权于一身,其纪检监察等人员均在他一人领导下工作,这样的监督机制大都形同虚设,褚时健的犯罪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四是管理体制混乱。由于管理环节上还存在不少的漏洞,也为腐败分子侵吞国家财产提供了可乘之机。还有的企业利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弊端,采取截留公款,收入不入帐等手法,私设小金库进行私分。如褚时健一伙私分的300多万美元就是从小金库里轻而易举掏出来的。

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犯罪现象的蔓延,不仅使国家财产和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同时对推进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对症下药严厉打击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经济犯罪行为,遏制住国企“老板”经济犯罪蔓延的势头。 (谢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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