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请问,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山阳杨柳
杨柳同志: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这类人员的继续失业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