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打开报刊杂志,常常会看到某某单位对违纪职工按下岗处理的报道。读后总感到很不是滋味,不由得使人想替“下岗”说几句公道话。
下岗,是企业在转产、兼并或日常生产中对无法安置的富余人员,让其离开工作岗位,到社会上另辟新径。因此说下岗的你、我、他本身并没什么过错,在成千上万的下岗职工中,就有数不尽的先进模范人物。
然而,一些正常生产单位,对违纪职工给予下岗处理,熟不知这样做就会在有形或无形之中沾污“下岗”的本意,误以为下岗的职工都是“有问题”的人。难怪乎一些下岗职工见朋友总羞羞答答、躲躲闪闪。朦胧中忽记起有部国产电视剧中的老大妈数说自己下岗儿子一句话:“你在单位表现好,还能下岗”。
对违纪职工的处理,劳动部门就有明文规定。笔者以为还是按“红头文件”办好,该给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不要随意把他们安排进下岗职工的行列,给那些实际上以自己的离开岗位为国分忧,使改革轻装前进的下岗职工脸上抹黑。 (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