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州市法院在市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关怀下,市长惠家平亲自出面协调支持,为刘绍贤等7名退休职工执行兑现退休金4万元,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地被群众传为佳话
商州市集体商业公司城关旅店退休职工刘绍贤、陈竹梅、李松亭、胡淑琴、王玉英、王兰、王巧云7人与本旅店因劳动保险发生争议,后经商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于1997年7月23日作出裁决,由市城关旅店从1995年7月1日起,按标准逐月支付刘绍贤等7名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共计4万多元。仲裁裁决发生后,刘绍贤等7人于同年8月29日向商州市法院申请执行裁决。市法院受理后于同年9月11日向被执行人市城关旅店发出执行通知书,限5日内执行完毕。同月19日被执行人以无力履行为由,向市上有关领导机关请求暂缓执行。市法院经调查了解,城关旅店已停业,14名在职人员全部下岗,确无能力拿出这笔款项,遂于同年11月24日裁定“中止执行”。
刘绍贤等7人因生活困难,曾先后到地区人大工委、中级法院和市上领导机关上访或书面反映,同时,还多次找市法院领导,要求执行裁决,1998年12月17日刘绍贤等7人向法院递交了恢复执行申请。市法院鉴于这7名退休职工都是65岁至90岁的年迈老人,生活确实困难,便于同月18日决定恢复执行程序。
但市城关旅店停业无收入,房屋等其它财物也破损不值钱,要求一次拿出4万元支付退休职工的退休金确实困难。
为了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老年生活,市法院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府、政法委汇报这一情况,并发出送阅件,提出解决办法,取得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今年1月6日,在市政府闫彩芹副市长的主持下,召开了有市人大主管领导和法院、商务局及市城关旅店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研究决定由市商务局设法解决特困户的问题。4月1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惠家平在市法院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办公会,当场拍板决定,由市财局拿出2万元,由商务局负责落实让市城关旅店支付2万元,一次性解决7人的退休金问题。
4月22日,当刘绍贤等7人拿到4万元退休金时,流着热泪感激地说:“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保障了晚年生活,我们应该感谢党委和政府,感谢法院和法官。” (井元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