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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批评报道毋须对方审稿

2023年10月07日

珠海市近日颁布《珠海市新闻舆论监督办法(试行)》,确定了新闻舆论监督的范围和内容,要求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新闻舆论监督。该《办法》要求该市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的公务活动,除涉及到国家安全、机要和保密工作外,都要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批评报道刊播前,任何被批评对象不得要求审稿。

(据《羊城晚报》5月23日)

批评报道难,人所共知,而新闻舆论监督,又不可或缺。珠海此招,利正义伸张,顺民情民意,足使胡作非为者惧,她新天下耳目,指出向上一路,当大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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