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建设部出台《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低收入者可住廉租房

2023年10月07日

从5月1日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可申请轮候廉租住房,建设部近日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对此作出相应规定。

建设部称此项规定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措施。《办法》规定,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申请者须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已登记者按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城镇廉租住房的来源包括,腾退并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标准的原有公有住房,最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建设面积或使用面积和装修标准的现租住公有住房、政府和单位出资兴建或购置的用于廉租的住房。据了解,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按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确定,以后随着最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可以适当提高。新颁布的管理办法还明确提出,承租廉租房的家庭,家庭收人超过当地政府认定的最低收入标准时,应当及时报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并按期腾退已承租的廉租住房;违反规定不及时报告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退房,并补交商品租金和廉租房租金的差额,同时处以相应罚款。

上篇:凤县投巨资向污染下“猛药”
下篇:咸阳筵席税征收实现零的突破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1999/6/1999060903-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1999-06/09/256959.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