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撞了车只图当时省事,便没有向交警报案,双方私下算账了事,谁知这一私了反倒惹出了麻烦。撞了车的出租车司机王某说:“这损失早就超过正常情况下应交的罚款了。”
6月13日晚10时,住在东郊兴庆小区的王某开着自己的夏利出租车外出营运,行至丰庆路附近时,一辆白色小面包车从对面驶来。就在这时,几辆自行车骑上快车道,并行在一起,王某只好绕行。谁知一下撞上了小面包车的前门,虽然刹车及时,但小面包车的前门还是被撞出一个小坑。车上的司机便下车和王某商量,要“私了”,王某为了不影响营运,就答应了。给了对方300元钱后,对方仍不罢休,说再给200元才行。王某身上没那么多钱,对方干脆拿了他的行车照做抵押,临走顺口说了一个传呼号码,让再联系。但王某回家后用这个号码联系时,却发现这个号码根本没有。他告诉记者,现在搞不清是自己记错了,还是对方没说清,反正是联系不上,这出租车是开不成了,这一连几天的损失竟比接受处理还大。对此,交警支队事故科一位交警说,这种出了交通事故私下解决的做法在交通法规上是不允许的,而且“私了”中产生的问题也往往给当事人带来始料不及的麻烦。
实习记者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