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路文
1999年底,我国将全面推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一举措,无疑意味着在实行了40年的公费医疗制度,将在跨入新世纪的大门后告别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以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商业医疗保险等为重要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根据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要分别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但最高支付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程的4倍左右,如果遇到恶性肿瘤的治疗、换肾等大手术,超额的部分对职工而言仍是难以承受的。正是基于此,商业医疗保险这一投多少就保保多少的配套改革才应运而生,成为人们看病就医的第二道防护网。可惜与对“医改”的高度关注相比,人们对商业医疗保险似乎漠然、忧虑、不满兼而有之。究其原因,除了人们对商业医疗保险的认识不足外,就是投保价格让许多百姓望“险”却步。一个30岁左右的年轻人,要获得10万元的医疗保险金,每年需要交2130元,需交满20年;要获得终生投保10万元的医疗保险金,每年要交保险金2783元,相当于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40%。比发达国家商业保险金占年工资的比率高四倍多。
因而,尽管我国职工年平均工资6000元计算,全国1.01亿职工的高过医疗保险总额达242.4亿元,即使抓住其中的一半也有120亿元,但许多保险界人士却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因为,如果“医药不分家”。高额药品回扣及医院“人情方”这些弊端不改革,那么商业保险公司的医疗险也将举步维艰。如果“一人公费,全家吃药”将变成“一人投保、全家吃药”,保险公司也会被高额医药费拖垮。商业医疗保险的大发展,有赖于医疗体制改革的到位、完善。可目前国外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医疗中心,而国内才刚刚有部门筹划“健康中心会员制”的保险模式,使保险公司还远没与医院形成利益共同体。不然,我国城镇居民的商业医疗保险投保率仅为5%,与日本、美国等相差甚远了。
看来,要把巨大的潜在的120亿元商机变为百姓的实惠和保险公司的利润,还有着很长的路要走。只有方方面面通力配合,商业医疗保险才会“保”出一份不错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