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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缫丝厂实行租赁经营,本是一件好事。但没有向职工讲明白,各项重大决策未经职代会审议,由此引发停工三天的事端,给人们留下了深深的启示——

职工的民主权利必须尊重

2023年10月07日

本报维权部接到千阳县缫丝厂一职工代表的电话,反映前几天的一个上午他们厂子被他人租赁了,职工们还不知道,租赁经营者仅用了厂里100名职工,其他职工均下岗回家……为此,记者专程赶到该厂进行了采访。

地处贫困山区的千阳缫丝厂是家县办企业,1993年建成投产。包括少数农协工在内共有职工410多人。几年来企业负债累累,流动资金严重缺乏,工厂停了产,职工放了假。面对这种情况,县上多次召开办公会议,研究缫丝厂的改制问题,最后决定由企业实行租赁。

今年6月15日,该厂的主管部门县农业局与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个体经营户姚红亮经过3次协商签订了为期3年的“千阳县缫丝厂租赁合同书”。合同规定承祖方共为出租方缴纳53万元的承包费,择优录用上岗职工人数不得少于300人,剩余人员由出租方负责安置。合同还就职工的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等问题作了多项规定。

合同签订后,经过双方准备,定于7月3日正式开工,因为当时该厂在停产时职工放长假,便在县城大街上张贴通知,让职工到厂上班。上班后职工们才知道工厂已让个体户承租了,至于什么时候签的合同,合同内容是什么,职工的工资、劳保待遇如何,大家一点也不知道。职工心里不明,当然气就不顺了。在开工的第二天,职工没人去上班,职工们非要讨个说法,并拒绝向租赁人交300元的押金。迫于停工的压力,6日下午原缫丝厂领导才召集职工,将工资、劳保福利待遇等问题公布于众。当天晚上,全厂才恢复正常生产。

缫丝厂开工三天,没人去上班消息传出后,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农业局7月上午立即召开由承租方、县总工会、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通过协商,承租方称在这之前,他们原定收取每个职工300元押金的错误决定已经撤销。工资实行计件制,劳保福利和社会统筹按国家政策和法规执行。对暂时没有上岗的职工,农业局表示,除少数农协工外,全民制职工都将得到妥善安置,对年龄偏大的可允许提前退养,对确实不宜上岗而待岗的工人,农业局将从承包费中发给基本生活费。

关于这次缫丝厂的停工停产问题,农业局领导认为,如果提前把企业改制情况和实施方案告诉大家,相信职工会理解和支持的。以前不召开职代会也不开全厂职工大会,就实施租赁的作法是不尊重职工民主权利的表现,是错误的。我们要认真总结,吸取教训。

本报记者范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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