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瑞先
报载,为确保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目标的实现,天津市日前出台了对企业经营者重奖重罚制度。对不能按期完成扭亏脱困的厂长,实行一年黄牌警告,两年就地免职下岗。天津市的做法值得赞赏。
目前,我国国企改革进入了最后的攻坚阶段,一个企业是否能扭亏为盈,关键是“一把手”。企业搞垮了,往往是由于厂长、经理层决策失误、腐败堕落或不懂经营、不按市场规律办事造成的,而在企业亏损,需要下岗分流的过程中,下岗的全是职工,这些庸官、贪官要么升官,要么“易厂做官”。尽管企业搞垮了,厂长、经理的责任重大,但受害的却是职工,职工怨气很大,挫伤了职工改革的积极性;有的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生产一线和艰苦岗位本来就缺少工人,而在下岗中又机械地减“兵”而不减“官”,人是减下来了,效益仍不见增长;有的企业工资发不出去,职工减了又减,厂长、经理们却仍穗坐“钓鱼台”,仍我行我素,一点危机感都没有。
天津市的做法以经济考核为手段,对厂长、经理和职工一视同仁,在目前国企改革的关键时刻很有现实意义。首先,增强企业厂长、经理的危机感和责任心,增加了职工的凝聚力,有利于企业改革的稳定和发展;其次,让无所作为的厂长下岗,庸者下,能者上,这样既深得民心,又能尽快扭转企业亏损的局面,对企业和职工来说都是大有裨益的。愿天津市的做法能被我们陕西所借鉴,此乃陕西国企和职工之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