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企业工作,前一个月单位派出去联系业务,至今不知去向。请问,像这种情况享受哪些保险待遇?
陇县王英
王英同志:
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9条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
当失踪人员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你可按以上规定协助你朋友的家庭处理好有关问题。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