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不断拓宽案源渠道,多方获取案源信息,调动和鼓励职工群众举报各种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积极性,蒲白矿务局马村矿制定了群众举报及奖励办法。该矿纪监委设立了举报接待点,矿内设置举报箱3处。举报人可以用电话、电报、信函及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对一些干部、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及违反政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控告。凡举报人所举报的事件经查证属实,按折合人民币数额多少,分别以10%、15%、20%比例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群众举报的部分事件或内容,经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事实,但又难以直接折算为人民币的,根据情节适当给举报人奖励,重大问题给予重奖。
(屈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