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始建于1964年,属三级集体企业。现有职工518名。公司建有党总支、工会、共青团武装部、女工委等群众组织,设七科一室。专业土建施工队18个,安装队、水泥预制构件厂、木制品加工厂各一个。有各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85名。持有特殊专业证上岗人员200余人。有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及其他机械120多台(套)。经过30多年的滚动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他们坚持采用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企业,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企业的经营管理、经济效益、社会信誉逐年提高,年年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指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
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搞好厂务公开,促进企业民主管理,是宝塔区二建的一个突出特点。企业决策者们有这样一个共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他们认为,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职工对企业行政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仅是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民主思想在企业管理中的具体运用,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和有效途径,是促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保证。因此,他们坚持“基层工会工作条例”的要求,定期召开职代会,让职工知厂情,知厂事。同时教育和启发职工充分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形势,作为企业的主人,每个职工在加强对企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同时,还必须以实际行动投身企业的改革发展事业中去,为企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职代会上,企业行政领导定期向全体代表报告和通报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年度生产计划、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企业重大决策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让代表们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归案,进行讨论研究,加强修改和说明,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凡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经营管理制度及内部改革管理制度,全部印发到基层科室。近年来先后审议通过了《企业经营管理办法》、《组织管理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劳动保险暂行规定》等40余章300多条。这些涉及公司组织机构、劳动人事、财务审批、工资奖金分配、生产质量管理、安全保卫等一系列制度,由于有了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从而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在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上,如职工住房、计划生育、老干部离岗、职工退休管理等热点问题上,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制订方案,最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了《房屋管理暂行办法》、《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老干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细则》等,用这些适合本公司实情的管理制度来约束规范工作行为,形成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良好风气,使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管理运行轨道。
坚持职代会与厂务公开相结合,增强透明度,是宝塔区二建的又一显著特点。决策者们认为,实行厂务公开,实际上是民主管理的进一步深化。为了确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成立了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监督小组,聘请两名义务监督员,加强对厂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同时出台了《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将企业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执行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培养、发展新党员、计划生育工作一并纳入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公开的形式上,他们除职代会“主渠道”外,充分利用厂务公开栏、印发内部材料等形式,公开办事程序及结果,使厂务公开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从而使企业内部制度进一步深入人心,职工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不断加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年来,宝塔区二建累计完成总产值上亿元,累计完成建筑面积30万m2。工程合格率保持100%;优良率由96年的27%提高到98年的66%。并获得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获省级优良工程18项、安全事故率控制在2%以下,被省建行授予资金使用A级信用企业,连年荣获区建设系统综合评比第一名。先后被区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誉单位”、“区级文明单位”、“十星级单位”等称号;公司党总支被区委评为“先进党组织”;连续多年被区工会、建设局系统评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