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两个《决定》,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私营企业及其职工人数在不断扩大。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因其劳动关系的特殊性,私营企业主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利益的矛盾,形成了各自的利益主体。当私营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及时建立调节劳资矛盾的机制,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已成为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在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工会组织,就成为势在必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会,既有利于党和政府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在私营企业贯彻落实,也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稳定。对此,各级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当前,应首先在生产经营比较正常,职工队伍比较稳定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
为共同抓好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省总工会和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工会组织、工商局、各私营企业都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加快我省私营企业依法组建工会的工作,使其在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省内的私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应当从企业长远利益出发,依照《工会法》和《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支持本企业职工依法组建工会,并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私营企业的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支持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和科学管理,教育职工遵纪守法,以国家主人翁的精神,完成生产任务,共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