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陵县交警大队经过7天的周密侦察,行程4千余公里,于7月20日一举破获了“7·13”肇事逃逸案,肇事司机王东峰已被抓捕归案。28日,经检察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王东峰已被依法逮捕。
7月13日上午6时50分,高陵县交警大队接到“122”电话称,在西包公路26公里处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一女青年被一辆由南向北的卡车撞倒,头部严重受伤,血流不止,车辆逃逸,大队长姚希望和副队长张森午立即带领事故科民警奔赴现场,在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快速开展了现场勘察及询问。随后,他们深入相邻区县开展了调查、摸排工作,民警们两次赴延安地区的黄陵、宜川、洛川、子长以及富平等地,行程4000余公里,经过7天的奔赴,终将私车公挂且倒了6次手的肇事车辆在富平县平辉水泥厂查到。当民警得知此车现去西安送水泥时,姚大队长立即安排布署30多名民警在西包、西铜、大程等地守侯,20日下午4时许,当肇事的解放牌卡车经过草滩收费站时,被守候在此的民警人赃俱获。(卢社马宏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