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陕西省确定了1999年度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全省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力求达到3%~5%;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6%;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0%;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一倍以上的企业,在执行当年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时,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因特殊原因确需突破基准线或上线的必须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张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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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年度我省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确定
2023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