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家国营企业的职工,早在1974年当民办教师10多年,后于1985年被招转为以工代干的地区幼儿教师。1988年调入一家国企当了工人。请问,我的工龄如何计算?当民办教师那10多年算不算工龄?
宝鸡石虹
石虹同志:
对你来信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6)教计字179号]:“民办(代课)教师被招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据此,你在招收为幼儿教师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招收为幼儿教师的工作时间以至后来调入国营企业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若当民办教师无组织的审批手续,当民办教师的时间则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