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家公司的职工,近年来因产品积压企业效益不好,公司打算转产安排新的生产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韩城王宇
王宇同志:
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条款。因此,根据所谈情况原劳动合同应作变更,但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应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变更。 2、遵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依法定程序进行。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说明变更理由和要修改的条款。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并表示同意变更的,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劳动合同变更之后,变更后的条款取代原条款,原条款失去法律效力,变更劳动合同时未涉及的条款仍然有效。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