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城市,若要想取得更大发展,就得大规模地上项目,搞城市建设。上项目,搞基建,就免不了有噪音产生。一个项目,其建设周期往往很长,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几年。如此长时间的噪音,确实已成为干扰市民正常生活的一个头痛的问题。是因噎废食、还是积极探索解决的途径呢?说到此处,笔者不由得想到了北京市的做法。
北京市于1996年特意颁发的8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对确定为夜间施工噪音污染的,按其程度及批准的超噪音标准值及夜间施工工期,以每户每月30元至6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有了这个“尚方宝剑”,许多事情就好办多了。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有一建筑工地,建筑工人昼夜施工,距此二十米就有一幢居民楼,楼里有患病的老人,也有上夜班的工人,这“叮当”响的打桩声严重地干扰了他们的工作与生活。于是,居民楼派出代表与施工单位交涉。与以往所不同的是,矛盾双方并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坐下来谈判,最终达成一项协议:施工单位承诺昼夜奋战,保证十天完成打桩任务,施工单位给予该居民楼每户240元,作为施工扰民的“精神补偿费”。
谁制造噪音谁出钱,这办法不仅使居民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而且迫使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有位建筑公司的经理说:“北京市政府这个8号文件,对我们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不能拖呀,拖一天就得往外掏钱。所以,我们总是把工程进度规定得很死,从而加快了工期,降低了成本。”
笔者认为:作为我省各大中城市,是否也能学学北京的做法,也来他个谁制造噪音,就让谁出钱。因为这样做,既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也可以使受噪音干扰的居民有所补偿,双方各有所得,互谅互让。 (赵德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