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瑜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近悉白水县雷村派出所所长杨西京诬良为娼,夹棍之下少女屈打成招。派出所按图索骥,数名良民入网,严刑之下交了数千元罚款方换回自由身。此后讼之法院,法院仅判杨所长拘役六个月,从轻发落的原因近乎荒唐。因为杨某人是为了完成白水县公安局下达的罚款任务,技穷之后才出此下策:“执行公务,何罪之有?”
此言一出,令人不胜惊讶!法者,国之重典,岂可如此儿戏!罚款是什么,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者实施的一种强制性处置,其目的在于以儆效尤,减少违法犯罪。一个地方的罚款数额越少,说明这个地方群众遵纪守法,社会秩序井然,地方官长亦有治辖有方之功,反之,则是这个地方治安混乱,淫盗蜂起,治者空耗俸禄,有何政绩可言?再说,公安执法,只能是有一事理一事,发一案查一案,岂可将罚款作为任务下摊,这不是唯恐天下不乱是什么?假若下属辖区并无这多违法犯罪分子,你让他如何完成罚款任务?逼急了他不诬良为盗难道会去提几个人回来交差不成!
由此可见,杨西京素质低下,视民如草芥,犯罪固然是咎由自取,然而向他下达罚款任务的上级也脱不得千系。公安部曾明令各级公安机关不得向下属下达罚款任务,而白水县公安局敢冒有令不遵,有禁不止之险继续蛮干,恐怕就绝不是“素质”二字可以搪塞得了的?个中隐情恐怕说到底还是一个“钱”字。公安,顾名思义就是公共安全,公安局就是负责维护社会的治安,如此重任在肩哪还有暇去钻钱眼呢?如果说你利用资本、技术、信息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搞钱倒也罢了,充其量是个组织性纪律性问题,但利用警棍手铐锁拿无辜勒逼罚金,那就无异于拦路打劫了。更要命的是老百姓若碰上真劫匪,胆大的为将贼人制服扭送有司或可挺身而起,而闭门家中遇上公安持械铐人罚款,任你膀大腰圆,一身是胆恐怕也只有束手就擒的分了,更何况一纤弱女子?
国家设置公安机关的目的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倘若对其约束不够,则很可能使锋刃反过来伤了本该由它保护的人民。白水县公安局下达罚款任务最终酿成事端,究其根本就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有一副过去中药铺门上的对联摘录下来送给那些以使他们多少来证明自己的执法者,也许可以使他们从中悟出一些道理:
但愿世间人无病,
宁可架上药生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