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第二运输总公司工会主席雷梦周,在公司五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当口,被公司一纸行政文件决定离岗退养,公司工会工作指定他人暂时负责。对于这种肆意践踏《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违法行为,本报于9月8日以《夺印风波》为题披露后,引起了有关领导及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
9月8日,渭南市总工会主席苏天顺同志看到本报报道后极为重视,当日便同市总组宣部长张洪实、临渭区总工会主席王登泰一起到临渭区交通局,要求临渭区交通局系统工会主席姜根良进行调查,认真处理这一问题,制止这种违反《工会法》恣意调离撤换工会主席的做法。
9月9日,渭南市临渭区委副书记王新亚看了报纸后,即刻在报纸上批示:“区总工会主席王登泰安排,就此事责成交通局工会调查清楚,依据《工会法》及有关章程维护二运司及其工会主席的合法权益,处理结果报区总工会并复陕西工人报。”临渭区工会立即把王新亚副书记的批示交给区交通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张增瑞和工会主席姜根良看。张增瑞同志看后说:“这个问题我们负责处理到底,并向陕西工人报和区总工会报告。”
《夺印风波》刊出后,不少读者通过维权热线对此事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对这种公然践踏《工会法》及工会章程的行为表示愤慨。一些读者在电话中说:“这位总经理胆子为何这么大?连《工会法》及工会章程都不在眼里!”特别是基层的一些工会干部对此事更为关注,他们在电话中也倾诉了替职工说话办事艰难之苦。他们表示支持和感谢陕西工人报大胆维护工会及工会干部的利益的正义行为,呼吁加大对《工会法》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本报记者王仓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