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在市属事业单位工作,身份为工人,但30多年来一直在干部岗位工作,并有中级技术职称。近日,我从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看到这样的规 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请问,我的退休年龄是按工人还是按干部对待?
宝鸡屈长存
屈长存同志:
陕工报维权部转来你的信,现答复如下:
按照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
据此,你所在的单位是市属事业性质,若符合以上规定,就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你的退休年龄可按干部(技术)退休年龄办理;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则不属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你的退休年龄可按工人退休年龄办理。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