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12日公开处理了17名与綦江虹桥垮塌事故有关的党员干部。
经重庆市纪委、市监察局立案审查研究,决定对虹桥垮塌事故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原綦洒县委副书记林世元在建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施工方负责人费上利为其女儿入学、两次赴美国夏令营及转学支付的人民币11.16万元。其行为构成失职和收受贿赂错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依法罢免其綦江县人民代表资格。原綦江县委书记张开科对虹桥垮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依法罢免其綦江县和重庆市人民代表资格。原綦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际慎在这起特大责任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已依法撤消其綦江县人大常员会副主任,罢免其县人民代表资格。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任大军(曾任綦江县委书记),对虹桥垮塌负有领导责任,被撤消中共重庆市委委员、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綦江县副县长徐廷江对此事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原綦江县建委主任张基碧、副主任孙立、王世麟也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