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专电 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今年6月1日起非“B”啤酒瓶禁止进入市场的规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说,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有关啤洒瓶爆炸伤人的投诉是上季度的十倍,其中83%的伤人啤酒瓶仍为非“B”瓶。
据了解,为减少啤酒瓶爆炸伤人事故,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定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啤酒瓶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除对产品耐内压力、抗冲击、壁厚等有严格的要求外,还规定“每件产品应在瓶底以上20mm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以表明是盛装啤酒的专用瓶”。
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全国各级消费者组织收到的有关啤酒瓶爆炸伤人的投诉,占重大投诉事件的7成多。在610起投诉事件中,有570人被炸伤,30人致残,1人死亡。据分析,除非“B”瓶因素外,另外四个原因也是造成啤酒瓶爆炸伤人的主要因素。一是啤酒瓶消毒不彻底,再次使用后,酵母在瓶中二次发酵形成较大内压。二是部分啤酒生产企业对啤酒瓶多次回收后复使用,使瓶的耐压力减弱。三是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瓶装啤酒捆扎出厂、在搬运、运输中,又粗暴操作或高温曝晒,加大了爆瓶的可能性。四是经营者不标明确的警示性说明,部分消费者开启方法不当。 (邹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