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桂子) “退田还林还草的耕地和封山治理的区域,不再征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及其它税种,由此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解决。”——这是最近省委原则通过的《陕西省山川秀美工程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对我省植树种草、绿化荒山、治理水土流失和防止荒漠化目标,我省将出台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一系列新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农民退田还林还草的耕地,使用权不变,承包、租赁、拍卖的“四荒”地用于植树种草的,使用权延长到99年;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统一纳入国家天然林保护范围,对省、地、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执行统一的省级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补助标准;对禁伐天然林而减少的地方收入,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解决;对坡耕地退田造林种草的农民,采取以粮代赈,国家在十年内无偿提供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