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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伸张正义 法律做出公断

舍已救人小英雄王新刚可以瞑目了

眉县法院一审判决被救者监护为其补偿损失1.7万

2023年10月07日

本报讯 令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陕西省首例少年舍已救人被质疑一案,近日,经眉县人民法院一审得出公论:被告位杰确系原告王建辉之子王新刚所救。法庭判决被告给原告补偿精神及经济损失17295元,并承担原告诉讼费700元。

 今年5月8日下午三时左右,家住眉县第五村乡红东村的原告之子王新刚与被告位杰及王飞等10名同学一块在渭河边的水坑游泳,在玩水中位杰游至深水中时连呛几口水,在生命危急关头忙喊:“王飞哥快把我拉一下,我不行了……”此时,坐在岸边休息的王新刚听到呼喊,毅然奋不顾身跳入水中向位杰游去。岸上的其他目击者还看到,王新刚上前先拉了一下位杰的胳膊,位杰就拼命抱住王新刚,接着踩着王新刚的肩爬上了河岸,而王新刚自己却献出了年仅13岁的生命。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事发后被告及监护人却拒不承认王新刚舍己救人的基本事实。为了弄清事件真相,还死者一个公正说法,5月18日,《宝鸡日报》派记者朱百强、刘军利奔赴该县对这一事件进行了为期十天的详尽采访,在舆论的支持下,祖祖辈辈从未打过官司的王新刚之父王建辉含泪一纸诉状,将对方推上被告席,要用法律为儿子讨回一个公道。

 消息传出后,宝鸡国文律师事务所吴智丰等几家律师事务所五名青年律师愿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两个月时间内,双方律师走访了20多位现场目击者和知情人。10月23日,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长达9个小时的激烈辨论,最后,法庭合议庭宣判了以上结果。 (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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