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五交化总公司先锋商场工会主席戴俊英(兼职副经理)只因在职工会上对商场的销售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就遭到该商场经理赵福民的打击报复,并被莫名其妙地免去副经理职务。此事在五交化总公司内部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在收到戴俊英本人的投诉信和部分职工的举报材料后,本报维权部记者即赶赴宝鸡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先锋商场是宝鸡市五交化总公司的一家下属单位。1998年11月,赵福民调任先锋商场经理后,即与该商场一名领导合伙另外办起一个经销店,实行财务独立、自负盈亏。然而在经销店利润自行分配的同时,赵福民却将大量的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甩到先锋商场的账上。而在任经理半年多的时间里没给先锋商场带过来一个客户,没做一笔生意,导致先锋商场经济效益严重滑坡。今年5月该商场大厅销售额仅4.4万元,创下历史最低点。职工连续几个月无法拿到全工资,甚至有14名营业员成了零工资(即没工资)。
在职工意见纷纷、情绪不稳的情况下,身为商场工会主席兼副经理、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戴俊英多次就经理赵福民的经营问题向上级有关领导作了反映,对此赵福民衔恨于心。他先是将戴俊英的分管工作职权予以剥夺,继而将其工资下放到营业柜组,致使戴连续几个月领不上基本工资和职务津贴。
6月3日上午8时许,戴俊英以工会名义组织职工开会,分析效益下滑的原因。会前戴俊英曾请赵福民与会,可赵拒绝到会。会上职工对赵福民的经营问题意见很大,群情激愤。戴俊英决定向市商务局和总公司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就在戴走后不到一个小时,赵福民在戴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口头宣布免除戴俊英的商场副经理职务。
此后,戴俊英多次就自己身受打击报复的情况向商务局和总公司反映,可总公司始终没有予以调查和处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总公司总经理寇新春只说是因为此事没有经过调查,他不好妄下评判。可“不好妄下评判”的寇总经理却认定戴俊英行为过激,赵福民免戴俊英的职务合乎程序,不需要行文手续。
对于下属单位的问题,总公司缘何久久不予调查、处理?对此,总公司党委书记靳志军的回答是公司领导班子意见分歧,纪检人员感到阻力和压力很大,不愿下去。令记者感到困惑的是,这重重的阻力和压力究竟来自何方?
记者在五交化总公司采访时获悉,赵福民已于10月25日被总公司免去经理助理和先锋商场经理职务。在戴俊英的问题上,总公司始终持推诿和悬置的消极态度。
总公司王副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认为,赵福民对戴俊英的行为是一种打击报复行为,总公司应该对戴俊英恢复职务、恢复名誉;对赵福民在离任前理应按照程序严格进行审计。
然而由于该公司个别主要行政领导的态度,致使戴俊英一事迄今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工会主席替职工说话身受打击报复却无人过问,对于这起严重侵权事件,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予以严肃处理。本报对此事将密切关注,并作跟踪报道。
本报记者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