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征地超35公顷须报国务院批准

2023年10月07日

为规范建设用地审查工作,国务院日前批准了国土资源部拟定的《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

《办法》确定,下列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用地。

《办法》同时规定,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也须报国务院批准。

(据新华社)

上篇:神果公司以质取胜占市场
下篇:加油站将装电子税控装置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1999/11/1999111601-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1999-11/16/259863.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