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上街买皮鞋,相中一双,标价200元。妻问:“最低价多少?”“120”元。我们欲走,商家拦住:“算了,卖个回本吧,50元给你!”好家伙,比标价一下便宜了四分之三。想买,心中又疑虑重重。
“明码”不实的现象如今可谓比比皆是。还有的商家打出的“回本清仓”、“跳楼甩卖”、“打折出售”之类,更是让人晕头转向。而每每见到这类“告示”,我却总是在想,倘若“回本清仓”,而消费者买去商家的“回本”,岂不是“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倘若商家“跳楼甩卖”,而消费者买去商家的“性命”,岂不是“见死不救”、“谋财害命”?倘若商家“进价出售”、“赔本销售”,而消费者却“贪得无厌”,岂不要“不讲道德”、“见利忘义”,“逼”着商家去喝“西北风”?然而“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又有几个消费者不知道这是商家玩的“把戏”?
由此我想,商家要赚钱,消费者要省钱,这是正常不过的事。但“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及故弄玄虚来促销的做法则就不可取了。物有所值,货真价实,什么价就是什么价,出售商品还是“一口价”好。由此不仅能免除消费者讨价还价的烦恼,商家也能赢得信誉和“回头客”,同时还有利于物价部门的管理监督,更有利于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谭贤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