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有两个鼎鼎大名的学生,一个是子路,一个是子贡。一次,这两位学生都做了一件好事:子路救了一位落水者,子贡则释放了自家的一位奴隶。所不同的是,子路救人接受了对方的一头牛为谢礼,子贡却由于家道富裕,没有按照当时鲁国的有关规定收取赎金。有趣的是,听了两位学生的汇报,作为老师的孔子反倒表扬了子路,批评了子贡,因为“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也。想想也是,由于名人效应,子路做好事得到应有的报酬,对其他人来说,无形中起到一种激励作用,鲁国见义勇为的人也就会多起来,这对改善社会环境自是大有裨益的。而子贡的做法,则可能影响其他奴隶主不愿释放奴隶,一盖损害自身利益的事,谁干?结果客观上反倒堵塞了善行的路子。
在大力推进法治和市场经济的今天,上述故事亦不乏给人启示,比如见义勇为者到底应不应该获得合理报酬,社会上至今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以取得共识。相信读了上述故事,对统一认识当有帮助。再像一些劳模或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者,所得奖金,倘若不曾多少捐献出去,则往往招来他人非议,似乎很有点“小人爱财”的嫌疑。凡此种种,如果从“劝德”的社会效应来看,或许我们不少人正在重蹈子贡覆辙呢。何况,与劳模、技术创新者的贡献相比,时下的回报其实并不完全等值。至于见义勇为者的价值,一点奖金又焉能“等价交换”哉?从这个角度来讲,建立健全对义举善行的社会激励机制不可轻视。 (柯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