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近日,笔者到咸阳市一些农村调研,发现这里的“高利贷”现象在个别村、镇呈现出日益猖獗的势头。主要原因缘于央行的第七次降息及利息税的征收,银行存款对老百姓逐渐失去吸引力。老百姓因苦于手中的钱没有投资去向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追求高额利润的心理,在农村发展“高利贷”。据调查,高利借贷月息为4%—5%的占到30%,是银行同期利率的好几倍。同时,“高利贷”规模数额增大,由过去的几百元、上千元发展到数万元。借贷方式趋于多样化,手段更加隐蔽,风险意识明显增强,由过去的“打白条”向具有担保约束力的放贷形势发展,也更容易逃避法律的制裁。
农村“高利贷”蔓延,实际上是一种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曾明确规定,高出国家法定利润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问题,存款人只能自认倒霉。在这里,笔者提醒农民朋友切莫“病急乱投医”,要把自己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高利贷”不会给你带来发财的机会,只能是你上当受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希望金融部门对降息后农村出现的“高利贷”现象进行及时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西安市小寨东路3号: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