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有些企业领导滥用行政手段,不分青红皂白,只要职工违纪,犯有错误,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下岗。平常对职工疏于教育管理,动不动就以下岗相威胁。“谁不好好干,就让谁下岗”,已成为一些领导管治职工的口头禅和常用法宝。
众所周知,对待违纪职工,应加强批评教育,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因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下岗,是在企业深化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当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下岗职工中不乏有许多是“标兵”、“先进”,绝大多数是好职工,他们为企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牺牲。对下岗职工不但不能歧视、冷眼对待,而且还应该给予热情关心,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而给职工以处分,则是对违纪职工的一种必要的惩罚手段,是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一种重要措施。
下岗就是下岗,处分就是处分,两者绝不能混为一谈,更不应该把“下岗”当成“处分”的代名词。 (仵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