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太白路工商所受理了一起消费者误食回收的过期食品,导致食物中毒而引发的纠纷。
11月18日,消费者刘建国的孩子吃了一个面包就呕吐、腹泻不已。刘建国心急如焚送孩子到医院,病情得到控制后,就赶到太白路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王育华、王清君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得知,刘是在一家流动售货车上买的面包,而这辆流动售货车又负责回收该厂在各商店代销的未售出的过期食品,由于回收面包与新鲜面包分隔不当,被消费者误购食用引起中毒。经调解处理,该厂商向消费者道歉并赔偿了医疗费用。
工商人员提醒食品商家,服务工作要做细,否则回收食品本来是件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企业负责,树立品牌的好事,但如果管理不细则事与愿违。同时,也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一定要看清生产日期。 (肖遥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