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富平县塑料编织厂破产后,给8名退休职工每人发1500元,就算安置终结,再不管了,致使这些老者生活无着,为此他们几年来不断上访呼吁——

谁给我们发养老金?

2023年10月07日

富平县塑料编织厂破产后,8名退休职工每人在得到1500元一次性安置费后,就失去了生活来源,落入没人管的境地。几年来,这8名老人为了讨养命钱,在各级政府部门奔走呼号,可至今仍没有结果。

接到他们的反映后,记者日前赴富平县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县经贸委有关同志向记者介绍了情况:王志斌等8名同志原是县立新煤矿(县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1992年因立新煤矿煤源枯竭,经上级批准,立新煤矿予以解体,故所有人员分别被合并到其它几个单位。王志斌等8人被合并到县塑料编织厂。该厂因管理不善,财务制度混乱,和盲目购进设备等原因造成巨额亏损,形成资不抵债。由该企业申请,经原主管部门,县政府主管领导同意,于1995年4月13日经县法院正式宣告破产。企业资产处置所得18万多元,扣除破产费用后,县法院转来10.2万元用于安置职工。根据富法破字(1996)第2号《民事裁定书》和国发(1994)59号文件精神,县经委依法院意图制定了《县塑料编织厂破产一次性终结分配方案》,方案决定对拖欠职工工资按19%的比例清偿,这用了42269元;其余51912元用于职工的一次性安置。其中8名退休人员每人1500元,其他人依工龄长短多少不等。1500元对老同志来说要解决今后长期生活费用开支,明显有很大差距。这是他们多年来连续上访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这8名退休职工除一人已亡故外,有6人是1979年退休,1名是1991年退休,最大的83岁,最小的59岁,他们大都在煤矿辛辛苦苦干了40年。

国发(1994)59号文件明确规定,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首先要妥善安置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统筹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支付,如不足支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来源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负担。

对此,县经贸委有关同志说:国发(1994)59号文件经贸委没有,他也没见过。安置破产企业职工靠的是钱,经贸委没有钱,上面文件定得再好,也是白搭。该企业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破产后如为这几名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10万元连这几个人都不够,更谈不上安置其他职工。因此只能有多少米做多少饭。

实施企业破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这就要求政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破产预案,妥善解决各种问题,而富平县在塑料编织厂的破产中究竟做了哪些工作呢?破产企业职工的一次安置就是匀出一部分钱给职工每人发一点打发了吗?面对这些在矿井里干了一辈子的老职工在新社会依然老无所养,连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长年颤悠悠求告于各级政府部门,作为人民的父母官不知作何感想?

本报记者宫玺峰

上篇:没有了
下篇:图片新闻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Content/weixinlogo.pn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1999-12/09/262371.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