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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还需知法 用法更需守法

宝鸡十九家被查单位上诉又撤诉省职监站领导全面调查事件经过

2023年10月07日

本报讯 前不久,宝鸡市物价局以违反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由,撤销了该市职工物价计量监督检查分站对神龙诊所等19家单位的行政处罚行为。省职工物价监督检查总站的领导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即与省物价局进行了沟通,并赶赴宝鸡,分别召集涉及此事的宝鸡市职工物价计量监督检查第四、第八和第十四分站的负责人和被处罚单位的有关人员举行了调查会,全面了解了事情经过,同时澄清了一些人对职监组织存在的错误认识,对个别人以不正当手段阻挠职监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的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

去年11月至今年9月,宝鸡市职工物价计量监督检查第四、第八和第十四分站在市物价局的授权委托下,先后对全市不少单位实施了价格监督检查。今年9月,19家被职监站处罚过的单位(其中16家医院和诊所、1家种子站、两家食品店)表示不服,他们联名将委托职监站进行价格检查的宝鸡市物价局告到了渭滨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责令撤销宝鸡市物价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这19家单位在行政诉状中提出的主要理由为:宝鸡市物价局委托职监站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未统一着装、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同时未告知原告应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及不服处罚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未按规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以处罚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法定程序。宝鸡市物价局对这一诉讼很快作出了反应,他们下达了“宝市价撤字(1999)01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明确指出:撤销宝鸡市职工物价计量监督检查分站对这19家单位的行政处罚行为,于11月28日前退还罚没款,由宝鸡市物价局重新审理。随后,这19家单位撤销了诉讼,并陆续从职监站拿回了罚没款。

12月9日,省职监委办公室主任、省职监总站站长刘宗文到宝鸡召开了两次调查会,认真听取了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并详细查看了职监站检查这19家单位的原始记录。他认为:职监人员进行检查历来没有统一着装的规定;在有被查单位负责人或当事人签名的物价检查监督登记表上(除个别拒绝签名者),职监人员不仅填有被查单位的违法情况,而且注明了违反《价格法》的具体条款,并写有“口头告知: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省物价局申请复议,申请书副本同时送达市物价局”的内容,所以职监站的处罚是正确的,只是没有填写下达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虽然这其中存在一些客观原因,但值得吸取的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刘站长再三强调宝鸡市职监总站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并不断提高广大职监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起诉讼的19家被查单位有10家参加了调查会,刘站长反复征求了他们对职监人员的意见,结果发现他们对职监工作存在不少模糊认识,于是向他们详细介绍了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的发展情况,并耐心讲解了国家关于价格的政策法规。一些被查单位的负责人感慨地说:“真是不听不知道,原来职监站是国家法定的社会价格监督组织,是物价部门开展市场物价检查的有益补充。”刘站长还对这19家单位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做法表示赞赏,他说,运用法律就要了解有关法律知识,更要在平时的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规定。

本报记者 闫冬田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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